SZ11-10000/35电力变压器
技术规范书
2012年 8月
变电站工程主变压器技术规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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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1 本规范书所提出的技术指标与供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指标执行。
1.2 供方所提供的组件或附件如需向第三方外购时,供方应对质量向需方负责,并提供相
应的出厂和验收证明。
1.3 协议书经供需双方确认签字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
效力。
1.4 如供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条件的条文提出异议,则表示供方确认其提供的产品
满足本技术条件的要求。
1.5 投标厂方需列出供货主要设备清单及单价和生产厂家名称。
2.应遵循的主要标准
协议书中所有设备及其备品备件,除本协议中规定的技术参数和要求外,其余均应遵
循最新版本的国家标准( GB)、电力行业标准( DL)和国际单位制( SI),这是对设备
的最低要求。如果供方有自已的标准或规范,应提供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