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形图测绘合同
委托方(甲方) :远安县河口镇政府
承揽方(乙方) :远安县精诚测绘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和有关法律法规, 经甲、
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测绘范围:
甲方所指定的用地红线范围之内(河口刘青喇叭丘河小区、河口集镇补测)
第二条 测绘内容:
根据甲、乙双方所协商的内容进行测绘(对刘青安置区现状图测 1:1000 地形图)。
第三条 执行技术标准:
序 号
标 准 名 称
标 准 代 号
标 准 等 级
1
建设部、国家质检总局发《工程测量规范》
GB50026-2007。
2
建设部发《全球定位系统城市测量技术规程》
CJJ73-97。
3
国家质检总局、国标委发《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 1 部分: 1:500 1:1000 1:2000 地形图
图式》
GB/T20257.1-2007。
第四条 测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