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井下地质工岗位作业操作标准
上岗条件
1、年龄在 18-55 周岁之间,有高中以上学历(含中专),身体
状况良好。
2、矿井地质观测必须由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的人员担任。
3、掌握矿井地质观测、试验仪表和器具的使用方法, 定期检校、
保养和使用制度。
1、班前准备
1.1 执行《通用标准》有关要求。
1.2 准备:地质工作人员必须备齐观测、记录用具, 如工具包、
记录本、铅笔、放大镜、地质锤、皮尺、罗盘、钉子、缰绳等。
2、接班
2.1 一般要求:执行通用标准有关要求。
2.2 台帐接班:接班人员了解上一班台帐记录情况、确定观测
的位臵,了解工作面进度。
3、作业准备
3.1 观测前,地质人员要根据工作面的位臵、进度及相邻区的
地质资料等情况,确定观测的内容、 目的及地质观测方法,准备好观
测记录用具。
3.2 观测人员事先明确职责分工,要密切配合。
3.3 记录统一编号,并在现场进行观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