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城市热力网设计规范
Design code of district heating network
CJJ 34―2002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 2003年 1月 1日
1 总 则
1.0.1 为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生产,改善人民生活,发展我国城市集中供热事业,提高集
中供热工程设计水平,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供热热水介质设计压力小于或等于 2.5MPa,设计温度小于或等于 200℃;供
热蒸汽介质设计压力小于或等于 1.6MPa,设计温度小于或等于 350℃的下列热力网的设计:
1 由供热企业经营,以热电厂或区域锅炉房为热源,对多个用户供热,自热源至热力站的城市热
力网;
2 城市热力网新建、扩建或改建的管道、中继泵站和热力站等工艺系统设计。
1.0.3 城市热力网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要求, 做到技术先进、 经济合理、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