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建设工程
第一部分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咸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监理人(全称):北京中景恒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道兴
住所地:湖北省通山县九宫大道商龙大厦 1802室
营业执照号: 422326000008303
资质证号: E111000673
电话: 15671821331 邮编: 437600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双方就本工程委托的监理服务和
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委托人委托监理人服务的工程概况如下:
1. 工程名称:城际铁路南站至西外环工程监理
2. 工程地点:咸宁市咸安区黄畈工业园内
3.工程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