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湾区建设领域工程款及工人工资
支付管理实施办法
为促进大亚湾区建设领域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规范全区建设
领域的工程款及工人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建筑业工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
(国办发〔 2003〕94 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
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 (人社部
明电〔 2011〕2 号)、《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 、《关于印发 <广东
省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粤人社规
〔2015〕3 号)、《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惠州市建设
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惠府办〔 2014〕
39 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本区行政区域内所有房屋建筑、装修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