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水电使用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校的水电管理,减少水电资源的消
耗,降低办学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供
电营业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湖南省取水许可和
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 、《物权法》以及学校的实际情况而
制定的。
第三条 本办法的执行范围包括所有由我校供水供电
的单位、集体、个人和住户。
第二章 管理体系及职责
第四条 学校水电实行二级管理负责制,后勤处代表学
校对全校的水电进行管理,水电使用单位(个人)负责本单
位(个人)水电的日常使用管理。学校委托后勤服务部门对
水电的供应设备和设施进行管理并负责水、电使用费代收。
第五条 后勤处负责编制全校水电规划,水电增容、维
修、更新改造、节水节电工程的实施方案和工程的招投标工
作;核定各部门的水电指标;监督后勤服务水电管理部门对
供水供电设施、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