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石、花岗石及碎拼大理石地面 施工工艺标准 (711-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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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廊沧高速公路廊坊段信安互
通收费站
交底部位
大理石、花岗石及碎拼大理
石地面施工
工程编号 FJ-2 日 期 2011年 2月 15日
大理石、花岗石及碎拼大理石地面施工
1 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民用建筑的大理石、花岗石和碎拼大理石地面面层(大理石板材不得
用于室外地面面层) 。
2 施工准备
2.1 材料及主要机具;
2.1.1 天然大理石、花岗石的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技术等级、光泽度、外观质
量要求,应符合国家标准《天然大理石建筑板材》 、《花岗石建筑板材》的规定,其允许偏差和外
观要求见表 7-12。
2.1.2 水泥: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其标号不宜小于 425 号。
白水泥:白色硅酸盐水泥,其标号不小于 425 号。
2.1.3 砂:中砂或粗砂,其含泥量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