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论证、审批制度
为规范工程项目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编制、论证和审批程序, 根据《安全生产法》 、《建
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
查办法》和公司《重大危险源工程(工序)安全管理和监控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项目部
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编制范围:
项目部应根据工程项目规模和特点,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
程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并附安全验算资料, 经公司或局指挥部总工、 总监理工程师和建
设单位审批后实施。
1、路基、站场施工
⑴石方爆破安全技术方案。
⑵桩基础挖孔作业安全技术方案。
⑶施工防火及应急方案。
2、桥梁施工
⑴挖孔桩、钻孔桩、深井基础施工方案。
⑵水上钻孔作业平台施工方案。
⑶水上作业施工方案。
⑷大型钢围堰拼装。
⑸高墩模版吊装、拆卸施工方案。
⑹连续梁临时支架、托架设计验算及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