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JL-S4.4.6-03
交底时间 2006.09.03 交底部门 总工室
交底对象 综合班组 交 底 人 杨长青
交底记录:
中铁二十二局哈建集团齿轮路打通工程长滨线 K236 地道桥顶进
工程。振动锤施工作业。
1、打桩机作业区内应无高压线路。作业区应有明显标志或转栏,
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桩锤在施打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在距离桩
锤中心 5m以外监视。
2、机组人员作登高检查或维修时,必须系安全带;工具和其他
物件应放在工具包内,高空人员不得向下随意抛物。
3、作业场地至电源变压器或供电主干线的距离应在 200m以内。
4、电源容量与导线截面应符合出厂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启动时,
电压降应按 JGJ33-2001第 3.4.7条规定执行。
5、液压箱、电气箱应置于安全平坦的地方。电气箱和电动机必
须安装保护接地设施。
6、长期停放重新使用前,应测定电动机的绝缘值,且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