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安全教育制度
为了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使广大职工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必要性,懂得安
全生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和规章制度,
特制定本制度。
一、新进场的作业人员必须接受项目部(一级) 、分包单位(二级)、施工班组(三级)
三级安全教育,时间分别不少于 15学时、15学时、20学时,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级安全教育:由项目安全总监负责,项目生产经理、工程部、安全部协助配合组织完
成。教育人:安全总监, 《施工人员安全教育手册》签名手续由分包单位安全员、班组
长协助项目安全工程师在教育后完成受教育人签字手续, 项目安全工程师做好现场安全
教育资料及图片记录。
二、转岗、换岗及重新上岗的工人,在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 20
学时。
安全培训:由劳务管理人员负责,工程部、安全部协助配合组织完成。教育人:劳务管
理人员,安全培训要有文字及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