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16.1 安全文 明施 工目标
16.1.1 不发生因工重伤、死亡事故。
16.1.2 不发生一般责任及以上交通事故。
16.1.3 不发生一般责任及以上机电设备事故。
16.1.4 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16.1.5 不发生集体食物中毒和传染病流行事件。
16.1.6 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16.1.7 不发生治安保卫事件 (构成刑事拘留及以上的事件、盗窃直接损失超过 1
万元人民币的事件 )。
16.2 安全文 明施 工管理 组织
16.2.1 组织机构
16.2.1.1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组织机构见图 16.2-1 。项目部建立以项目经理→职
能部门负责人→施工队队长→班组长各级行政正职为本单位安全文明施工第一责任
人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组织保证系统,见图 16.2-1 中的安全保证线,项目部设置专
门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部门——安全环保部, 建立和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