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
甲方:
乙方:
鉴证单位:商洛市环城北路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简称总监办)
商洛市环城北路路基工程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驻地办)
商洛市环城北路桥梁工程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驻地办)
商洛市环城北路隧道工程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驻地办)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为做好 工程建设中的安全文明工作,防止各类
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施工过程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
全生产法》、建设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商洛市人民政府与陕西煤业
化工集团陕南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商洛市市政建设投资合同》以及陕西
省、市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规定,以及甲方和商洛市环城北路工程建设管
理处分别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合同”
中对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条款规定,进一步明确安全文明施工责任,经协商达
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单位领导和工地现场负责人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