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考评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京沪高速铁路工程建设工地现场管理,贯彻落
实《铁道部关于开展安全标准工地建设的通知》 (铁劳 , 1996? 85号)
的精神。实现工地现场管理标准化、 规范化,创建安全文明标准工地,
达到安全管理目标,制定本考评管理办法。
第二条 全线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建设考评工作由项目部工程管
理部统一组织,负责制定管理办法,组织监督检查和考评管理。各工
区工程部负责监督、 指导本管段工地的安全文明标准化建设工作, 组
织日常检查。
第三条 检查与考评
1. 检查分定期检查和日常检查两种形式, 项目部组织定期检查,
每季度一次;各工区组织日常检查每月一次。
2. 定期检查和日常检查的结果填写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建设考
评表,考评结果报项目部工程管理部和有关部门, 并纳入各施工工区
年度综合业绩考核,年度考评分折算为施工工区综合业绩考核中安全
文明标准化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