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和安全生产情况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本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
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和工程施工人员, 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
度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岗位操作规程。
第三条 本制度规定事故隐患分类﹑排查、报告、整改及奖励办法。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以下简称事故隐患) ,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
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五条 事故隐患分类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
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