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违章处罚
一、违章处罚是为了教育职工遵章守纪,督促领导加强安全管理,
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及管理制度。
二、安全生产是煤矿的生命,是企业发展的必要条件,违章处罚决
不能心慈手软,在安全生产上任何人不能讲情面,照顾关系或减轻处
罚。
三、对有下列违章行为的给予相关责任人 1000 元处罚。
1、公司领导、矿长及科室负责人、工区管理人员、不正确履行自
己的职责、不按规定带班下井、受到上级部门对企业进行处罚的,其损
失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2、不执行安全检查制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职工培训制度,本
职工作无法完成或不能完成的。
3、按各自岗位职责对安全检查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到位,重大安
全隐患不及时治理,继续违章指挥作业的。
4、瓦斯超限,不采取安全措施继续施工的。
5、当班安全员在值班时忽职守的,擅自离岗或工作时间睡觉的。
6、掘进工作面无风作业,风筒距离达不到安全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