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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报告制度
日期: 编号:
制定: 批准:
第一条 总则
为全面准确掌握本公司安全生产动态, 及时预报安全隐患, 做到
安全工作有的放矢,实施超前防范、重点监控,防止事故发生,根据
《国家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条例》以及上级安全工作的相关规
定,制定本制度。
1、安全隐患预测预报工作应当遵循实事求是、科学严密、定性与
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2、各项目部及其主要负责人是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的责任主
体和责任人,应按照行业安全规范和标准做好经常性安全检查和对安
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改工作, 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登记建档, 并及
时将自查和整改情况上报。
3、安全隐患预测预报工作由公司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组织, 每月
至少进行一次。
第二条 报告内容
1、 安全隐患是指由于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
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可能导致人员伤亡及重大经济损失的
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