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 全 监 理规 划 ( 细 则 ) 交底 记 录
工程名称: 舟山马迹山矿石中转码头三期工程堆场项目
交底单位 (部门 )
舟山市海通水运工程
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
司
交底内容
安全监理规划(细则)
交底
被交底单位 (部门 )
舟山马迹山矿石中转
码头三期工程堆场工
程监理项目部
交底时间 2013 年 12 月 01日
交底内容提要:
为贯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方针,保护国家、企业的财产免遭损失,保障人员
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根据监理合同,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
产管理条例》,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本项目监理机构编制了安全监理规划(细则) 。现
将有关工作的要求进行交底:
一、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认真执行国家、
部委和地区有关部门颁发的法律、法规和各类相关规程。认真贯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
的方针,消灭重大工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