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1、安全防护管理规定
1.1 从事脚步手架作业人员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业培训、
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1.2 严格执行脚手架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并有责任制止违章
作业。
1.3 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在高处作业时必须系
好安全带,严禁酒后作业。
1.4 各种脚手架、龙门架、井字架和防护设施,必须按国家市有关
规范、规定、标准搭设,并经有关人员验收后,方可交给使用班组。
1.5 正确使用防护装置和防护设施,对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和
警告、安全标志等不得任意拆除和随意挪动。
2、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2.1 在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对作业人
员进行正确施工程序的讲解。 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明确技术要求、 质量
要求和安全措施。
2.2 安全技术交底应由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或由分部分项工程的技
术负责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