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供个人参考
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个人会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个人会员的管理, 维护个人会员的合法权益, 依据安徽
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以下简称“省价协”)章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
办法。
第二条 设立个人会员的宗旨: 对从事工程造价行业工作的相关人员做出
的成绩和贡献给予肯定, 统筹造价行业人力资源, 发挥优秀人才的潜能, 为工
程造价行业的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贡献。
第三条 省价协秘书处负责开展个人会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 个人会员的条件
第四条 拥护协会章程, 自愿加入本会,遵守和履行章程及本管理办法所
规定的权力和义务。
第五条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 承认并遵守本管理办法,均可提出申请,
经过审查批准成为个人会员。
(一)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工作, 具有一定业务水平的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
职称者;
(二)取得注册证书的造价工程师或获得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