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市富阳煤矿联合试运转方案
目前我矿井技术改造工作以基本完成,矿井生产、通风、
运输、提升、供电、排水、瓦斯监控、压风、通信等系统已
经形成。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煤矿建设项目
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 (煤安监监察
〔2007〕44号)的规定,我矿于 2010年 3 月 31日由矿长主
持召开全矿井生产、调度、机电运输、安全、通风等生产系
统人员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研究并制定了矿井各生产系统联
合试运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 成立矿井生产系统联合试运转领导小组
组 长:林 海
副组长:苏杰华
成 员:朱铁山、刘占海、宋 强、李明如
二、 矿井联合试运转时间
根据煤矿联合试运转工作的要求,矿井联合试运转最
短时间不得少于 1 个月,最长时间为 6个月。结合矿井目
前建设情况, 定于 2010年 4月 2 日— 2010年 5 月 2日为
矿井联合试运转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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