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学院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与管理办法
院字〔〕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教育教案质量,推进我院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在教案理念、
管理机制等方面进行创新, 努力形成有利于多样化创新人才成长的培养体系,培养具有
创新精神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以满足地方社会经济文化发展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项目重点支持各系(部)在教案内容、课程体系、实践环节、教案运行
和管理机制、 教案组织形式等多方面进行人才培养模式的综合改革,形成一批在同领域
有一定影响的创新型人才培养基地。
第三条 学院将以院级实验区建设为抓手, 在院内遴选一批优秀实验区, 重点培育,
并争取申报省级和国家级实验区,形成院级、省级和国家级“三级”实验区,着力培养
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提高教育教案质量。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巢湖学院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项目, 省级和国家级人才
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的建设与管理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