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处理、报告、统计、结案制度
一、工伤事故及其分类
1、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凡在劳动过程
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称为伤亡事故。
2、工伤事故按伤害情况分为重大事故、 轻伤、重伤和死亡四类。
具体划分按 GB641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执行。
二、工伤事故的报告
1、工伤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班组、
项目部或公司有关负责人及安监科。
2、项目部或负责人在接到重伤、死亡以上事故时,应立即报告
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
3、应尽可能保护现场,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
止事故的扩大。
4、如特殊情况需要对现场进行损坏时,应将现场作标记或记
录。
三、事故调查和分析
1、轻伤和重伤事故,由公司经理或主管安全的副经理组织安
全、技术、生产等部门及工会成员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2、凡由上级机关插手的事故,公司按要求尽最大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