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具管理制度规定
第一章 总则
1、目的:规范各类工具的保管、领用、以旧换新、移交、报废
程序,以避免工具的超标领用及调任无交接等现象。
2、适用范围:员工使用工具的标准制定、领用、退库、交接、
报废等。
第二章 工具发放标准的制定
1、操作工具的领用标准与最低使用期限由技术部统一制定与调
整;
2、如果各标准需变动时,必须由使用部门向原制定部门提出,
原制定部门修订后向各部门重新下发。
第三章 工具卡的使用及管理
1、工具卡中设不同登记页:领用各类工具时在相应登记页上登
记。
2、工具卡由各部门内勤保管,领用人领用工具时,到内勤处取
卡,与领料单一起送行政仓库或业务仓库领用。 仓库发料人员应在相
应登记页填写领用工具的名称、 型号、数量并让领用人签字后返还内
勤处。
3、工具的保管应该责任到人。 部门应专设一卡, 登记公用工具,
并确定工具保管责任人。 各责任人负责此工具的日常保管、 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