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华通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派驻工程项目所在地工地试验室的管理, 规范工地试验室的
试验检测工作,确保工地试验室工作的有序开展及有效控制工程质量,根据交通部《公
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 及四川省交通厅《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 (试
行)》,结合我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派驻工程项目所在地工地试验室包括施工(自检)工地试验室、监理
试验室、业主(中心)试验室,以下简称工地试验室,适用本办法。
二、工地试验室的主要要求
第一条 工地试验室必须是由公司批准同意并下发批准文件设立的, 并在公司授权
的项目和参数范围内从事工地试验室检测活动。
第二条 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人员必须由公司批准派驻的人员组成, 工地试验室不
得擅自增减或更换试验人员。
第三条 工地试验室试验人员数量、 资质等级和技术能力必须同时满足四川省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