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防火安全措施
为了预防火灾的危害,保障工程顺利进行,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根据<<消防条例 >>和<<高层建筑消防管理规则 >>及有关规定,结合工程施
工中的特点,特制定以下防火措施。
1、工地成立以工程负责人为组长的防火领导小组, 并建立有施工班组长参
加的义务消防队,负责贯彻执行消法规,组织防火安全检查,整改火险隐
患。组织抢救火灾和指导安全疏散,调查火警事故 ,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
原因。
2、在禁火区、木工棚、仓库、临时住宅、办公室、发电机房、配电室等处
设立明显防火标志,同时设置消防器材。
3、施工现场合理布置,库房周围不得堆放易燃物品,易燃物品必须单独堆
放。
4、电气焊作业时,应作好安全防火措施,施工前应作好安全交底工作。严
禁在焊割部位堆放易燃物品。
5、不准乱拉接电线,严禁使用电炉子,明火作业与架空电线应保持一定的
安全距离,明火作业应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6、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