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管 11-2 表 广州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编制
现场临时用电(低压)电工操作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名称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部位 施工内容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内
容
1、必须经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效的特种作业证上岗;
2、从事电气作业的难易程度,须符合电工等级要求。对难度较大、较复杂的电气工程,
不得由低等级电工完成;
3、电工必须熟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
4、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要定期检查、校验;
5、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6、带危险性作业,必须有人在安全距离外监护;
7、电力传动装置的调试和维修时,除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外,在开关箱处应悬挂“有人
操作,禁止合闸”标志牌,并有专人监护。
施
工
现
场
针
对
性
安
全
交
底
交底人签名 接受交底
负责人签名
交底
时间
年 月 日
作
业
人
员
签
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