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背景:
某施工单位承包某工程项目,甲乙双方签定的关于工程价款的合同内容有:
1、 建筑安装工程造价 660万元,建筑材料及设备费占施工产值的比重为 60%;
2、 工程预付款为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 20%。工程实施后,工程预付款从未施工工程尚需的
建筑材料及设备费相当于工程预付款数额时起扣, 从每次结算工程价款中按材料和设备
占施工产值的比重扣抵工程预付款,竣工前全部扣清;
3、 工程进度款逐月计算;
4、 工程质量保证金为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 3%,竣工结算月一次扣留;
5、 建筑材料和设备费价差调整按当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按当地工程造价管
理部门有关规定,上半年材料和设备价差上调 10%,在 6 月份一次调增)。
工程各月实际完成产值如表 6-1。
表 6-1 各月实际完成产值 单位:万元
月份 二 三 四 五 六 合计
完成产值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