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公司项目部印章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项目部印章刊刻、保管、使用、收回进行规范管理,从源头上预防项目
部印章因使用保管不当引起的经济纠纷,特制订项目部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条 项目部印章刊刻由项目部承包人提出申请,工程部签署意见,人力行政部
承办。
第二条 项目部印章由实施该项目的印章专管员到办公室领用,领用 人必须在《项
目部印章使用责任承诺书》上签字并办理领用登记手续。
第三条 人力行政部必须明确告诉印章专管员印章的使用范围,具体如下:
1、 仅限于工作联系单(与业主 /监理 /设计院 /周边地区管理部门 /分包单位)、会
议纪要、备忘录、工程往来文件、施工方案、向业主请款报告、与业主各类签证,与上
级往来文件资料等的印章盖用;
2、仅限于技术核定单、工程验收单、材料 /设备报验单、分部分项质量评定表、
质量 /安全整改单等形成技术资料中涉及技术、质量、安全等内容的印章盖用,不得在
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