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质量审核
监理工作指导书
一、审核工作组织:
1.监理项目部见证人员:
负责工程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
负责收集和统计工程材料 /构配件 /设备审核所需的合格证明文件和工程
质量试验合格文件;
填写“工程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审核工作台帐” 。
2.专业监理工程师:
对工程材料 /构配件 /设备报审资料和工程质量试验报告进行审核,并签
署审核意见;
负责处理或协助处理在监理工作中发现的不合格工程材料, 工程材料的
不合格使用以及不合格的工程实物,复查整改结果。
3.总监理工程师:
定期检查工程材料 /构配件 /设备审核监理工作质量;
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前核查工程质量试验结果;
负责处理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工程质量事故。
二、审核工作基本规定:
1.工程材料 /构配件 /设备出厂质量证明和试(检)验报告:工程材料 /构配
件 /设备的质量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