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救措施
承包人的违约
如果由于承包人不能支付到期债务、自愿或非自愿的倒闭、清理或解散
(但为合并或改组而自愿清理者除外),或破产或与债权人协议,或与债权人
为受益人的转让,或同意在其债权人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下执行,合同或如果财
产接管人、管理人、受托人或清理人被委托接受其财产的任何实质部分,或如
果根据有关对债务的重新组织、安排或调整的任何法律或法规,对承包人的诉
讼开始,或有关解散和清理的决定通过时,或如果采取任何措施控制了承包人
的财产的主要部分的证券所有权,或根据任何适用的法律,采取同上述具有同
等效力的行动或发生有关此类事件对涉及承包人及财产或与款规定相违背;或
对其货物征税;
或如果监理工程师发给业主证书证明并抄送承包人,在监理工程师认为,
承包人:
(a)已放弃合同,或( b)无正当的理由;
(1)未按款规定开工,或( 2)在接到款规定的通知后 28天内工程或其任
何部分来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