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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甲方角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筑市场管理, 规范项目建设各责任主体的行为, 按计划有序推动工
程建设,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建设任务,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建筑市场,是指建设工程项目立项后,参与土木工程、建筑工程、
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以及装修工程活动的各方进行勘察、 设计、施工、监理、重要材料
和相关设备采购等业务的发包、承包以及中介服务的交易行为和场所。
第二章 管理依据
第三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国人民共
和国合同法》等法律和有关法规,以及双方(多方)签订的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相
关承诺,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章 适用对象
第四条 在盐城市城南管委会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 包括且不限于建设单位、 施工单
位、监理单位、检测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测绘单位、招标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