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
程
承
包
合
同
发包方:
承包方:
2
发包方:
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
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新建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其中基础部分必须在 2010年 2月 10
日前完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包括节假日时间。
2、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自然原因发生的水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
进度者,经发包方现场工程师代表及监理工程师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并以书面形
式确定顺延期限。
第三条 工程内容
甲方提供由 建筑设计院设计 土建、给排水及其配套工程。 总建筑面积约 平
方米。
第四条 材料及设施供应
(1) 本工程所需材料均由承包方按施工图纸及合同要求组织采购,由发包方工
程师及监理工程师签证。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