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承包方工期索赔案例分析
4.1.1项目情况
A公司是一上市公司,在上海地区准备新建一座智能化办公楼,供集团办公
使用,建筑总面积达 150000m2,通过严格的招标程序,在激烈的竞争当中, A
公司选择了 B公司作为项目的中标方。并且 A公司和 B公司进行了合同的签订,
项目的开工日期是 2007年 7月 1日,竣工时间为 2010年 7月 1日,工期为三年。
双方的合同中就索赔问题进行了约定: 如果发包人未能按照双方之间签订的合同
提供的设计图纸或者发包人的设计图纸没有符合项目的建设规定, 导致的费用增
加由发包人承担。 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预先规定的合同款时, 影响工程的
进度,导致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这是通过合同的相关条款约定对于因发包人的
自身原因出现的问题进行的双方规定。 工程合同进行了约定, 在工程开工六个月
后,发包方需要像承包方提供工程大楼外围绿化图纸。 并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