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监督月报
杭州市余杭区建筑(市政公用)工程质量监督站
(2010 年 5月)总第一期
杭州市余杭区建筑(市政公用)工程质量监督站总师办编 2010 年 06月出刊
【建设文件 】
【余建 [2010]74 号】
根据《浙江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及省建设厅浙建设 [2007]117
号文件《太阳能在建筑中利用实施的若干意见》的要求,自 2008年
2 月 1 日领取施工许可证的 12 层(含)以下新建居住建筑项目必须
全面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 在我区实施建设的政府性投资建设的多高
层公寓均属居住建筑, 均应该在施工中执行上述文件的有关要求, 但
由于我区各乡镇及开发区在地区经济状况及拆迁安置标准的等问题
存在地区差异性,不能全面及时的把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到政府性投
资建设的多高层公寓中。
结合我区各地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实际困难, 同时考虑当前国
家大力发展低碳经济中对建筑节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