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规程
1. 为了有效实施全面质量管理,落实质量控制责任制,保证工程造价咨询
成果的真实性、完整性、科学性,特制定本规程。
2. 本质量控制规程是指:对工程造价咨询过程和成果的质量实施专业咨询
员自校、项目负责人复核、技术负责人审核的三级质量控制程序。
3. 专业咨询员自校、项目负责人复核、技术负责人审核,在《工程造价咨
询质量控制流程单》审核意见栏签署审核意见、签名并盖执业专用章。
4. 专业咨询员自校
4.1 专业咨询员是指承担咨询项目编审的专业技术人员。 专业咨询员完成咨
询项目的编审或评估后, 应对本人提交的初步成果进行自校, 并对初步成果的质
量负责。
4.2 自校的主要内容:
4.2.1 是否完成了咨询项目计划书规定的全部咨询内容和达到规定深度;
4.2.2 项目咨询采用的法规、规范、标准、定额、计算方式、价格等依据是
否正确、合理;
4.2.3 咨询过程中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