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 149 号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 已于 2006年 2月 22日经建设部第 8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现予发布,自 2006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建设部部长 汪光焘
二○○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管理,提高工程造价咨询工作质量,维护建设市
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
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实施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监督
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是指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投资、工程造价的确
定与控制提供专业咨询服务的企业。
第四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依法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
范围内从事工程造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