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审计中的问题及对策探讨
――作者杨宏甜
工程造价的形成与发展 我国现行的工程造价,是五十年代初期沿用前
苏联的基建设预算制度的基础上,经过较长时间高度集中的计划体制逐步形成
的,其原理为:工程造价及施工企业在该工程中的消耗加上一定的利润和税金。
它由:直接费,间接费,计划利润和税金组成建安费 .其计算方法:直接费根据
各项工程预算定额确定,其余三项是以定额直接费(或定额人工费)为基价,分
别乘以间接费率, 计划利润率,税率后得出。 其费率系数是政府按工程所在区域
性,施工企业的资质级别,以及建筑产品市场价格,综合测定的,一般企业资质
级别越高系数越大。然而随着国内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度和广度不断地深化,
旧的定额计价体制模式不能满足从“量价分离”到“控制量,指导价,竞争费”
新的市场规范要求,从而出现定额中所提供的要素价格资料总是与市场实际价格
不相符合,也不能准确合理反映该工程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