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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分公司(下简称省公司)工程造价的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报告和记录。
本标准适用于省公司工程造价的实施与管理工作。
2 定义
2.1 投资估算
是指在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对工程投资的一个大体的预估数。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一个组成部分。
2.2 设计概算
是指在初步设计阶段,根据设计要求进行的工程造价计算。它是初步设计文件的组成部分,由单位工程概算、单项工程综合
概算和建设项目总概算组成;
经批准的可研报告和经审定的初步设计是概算的编制依据。工程概算投资应按照现行的基本建设概算编制管理规定 ,科学合理
确定。积极推广限额设计,概算总投资额应控制在批准的可研投资估算内;
通过招议标确定的设计等咨询单位负责编制概算,其中的汇总概算应由负责工程总体设计的单位编制。
2.3 执行概算
在设计概算的基础上,本着合理节约的原则,综合考虑项目实施中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