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
承包商递交已完工程量
报告
发包人核对 (7天内完成 )
如发、承包双方均
同意计量结果,则
双方应签字确认
如承包人未按通知
参加计量,则由发
包人批准的计量应
认为是对工程量的
正确计量
如发包人未在规
定的核对时间内
进行计量,视为
承包人提交的计
量报告已经认可
如发包人未在规定
的核对时间内通知
承包人,致使承包
人未能参加计量,
则由发包人所作的
计量结果无效;
对于承包人超
出施工图纸范
围或因承包人
原因造成返工
的工程量,发
包人不予计量
如承包人不同意发
包人的计量结果,
承包人应在收到上
述结果后 7天内向
发包人提出。发包
人收到后,应在 2
日内重新检查对有
关工程量的计量,
或予以确认,或将
其修改
承包人递交进度款
支付申请
发包人核对 (7天内
完成 )
发包人应在批准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的 14天
内,向承包人按不低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