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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招投标阶段的工
程造价控制
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是体现 “控制量、指导价、由企业自主
报价 ”工程造价计价改革思路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我国加入
WTO 与国际接轨的必然要求。建设部早于 1998 年提出 “具备条
件的地区和工程项目, 可以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统一工
程计算规则和工程项目划分的规定, 进行工程量清单招标, 合理
低价中标等试点 ”,并在广东顺德、 天津等地方进行了试点。 2001
年颁布实施的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 第八条提出
了招投标工程可以采用工程量清单方法编制招标和投标底价。
2002年在总结有关省市开展工程量清单计价试点工作的基础上,
建设部组织制定了 《建筑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工程量清单计价暂行
办法》。因此实行定额的量价分离,以市场价格和施工企业内部
定额确定投标价格与中标价格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乃大势所
趋,也是今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