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工程项目监理部质量责任制度
为贯彻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精神,严防质量事故的
发生,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统一标准,特制定项目监理部质量责任制度,
规定如下:
一、凡签订监理工程合同的工程项目均应建立项目监理部,其组成人
员应以总监理工程师为首, 下设各专业监理工程师、 监理员等 4—8人组成,
实施总监负责制。
二、项目监理部对工程开工前应编制 《监理规划》和《专业监理细则》,
并经公司总工程师签认后实施。工程竣工应提供《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
三、项目监理部对工程项目实施施工阶段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监理。
采取旁站与巡视相结合的方式。以事前控制为主,事后检查验收,合格后
方可签认。对不符合设计、规范和统一标准的应责成施工方改正或修正。
四、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方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及时、严格进
行检查验收、认可,否则施工方不得使用。
五、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的隐蔽工程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