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资料
可编辑修改
招投标管理案例
(一)背景:
某办公楼的招标人于 2003 年 10 月 11 日向具备承担该项目能力的 A、
B、C、D、E 5 家投标单位发出投标邀请书, 其中说明,10 月 17~18 日 9 时~
16 时在该招标人总工程师室领取招标文件, 11 月 8 日 14 时为投标截止时间。
该 5 家投标单位均接受邀请,并按规定时间提交了投标文件。但投标单位 A 在
送出投标文件后发现报价估算有较严重的失误, 遂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10 分钟
递交了一份书面声明,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
开标时,由招标人委托的市公证处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确认无误
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 由于投标单位 A 已撤回投标文件,故招标人宣布有 B、
C、D、E4 家投标单位投标,并宣读该 4 家投标单位的投标价格、工期和其他
主要内容。
评标委员会委员由招标人直接确定,共由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