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建筑材料试验取样方法
一、水泥
1、编号及取样(代表批量)
水泥出厂前按同品种、同等级编号和取样,袋装水泥
和散装水泥应分别进行编号和取样,每一编号为一取样单
位。水泥出厂编号按水泥厂生产能力规定:
120万吨以上,不超过 1200吨为一编号;
60万吨以上至 120万吨,不超过 1000吨为一编号;
30万吨以上至 60万吨,不超过 600吨为一编号;
4 至 10万吨,不超过 100吨和三天产量为一编号。
公司企管部对于通过质量认证的水泥厂批量定为 200
至 400吨,要求对县级水泥厂的水泥试验频率要高一些, 多
抽查一些。
2、取样数量和方法
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应从 20个以上不同部位
(20袋)取等量样品,总量不少于 12kg。
3、必试项目
细度、安定性、凝结时间、强度。
二、钢筋
1、热轧钢筋
带 肋 GB1499-1998 , 光 园 GB13013-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