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结构方柱干挂石材圆柱施工工艺标准
(JZ-TJ-ZS-018- (01) -2016 )
1. 适用范围
本工艺适用于施工完成后的方形或矩形混凝土柱, 想在不破坏方形或矩形混凝土
柱的前提下将通过干挂石材技术转变成圆柱的施工, 不适用于砖砌或加气混凝土
块砌筑的立柱。
2. 主要依据的标准和规范
2.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 50300-2001
2.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20210-2001
2.3《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 GB 16776-2005
2.4《硅酮建筑密封胶》 GB/T 14683-2003
2.5《碳素结构钢》 GB/T700-2006
2.6《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JGJ 133-2001
2.7《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 33-2012
2.8《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JGJ 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