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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五城
区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意见
(成办发〔 2008〕75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实施城市规划,推进城市建设,完善城市功能,切实维护城市改造中
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规,现就进一步规范我市锦江、青羊、
金牛、武侯、成华区(含成都高新区,以下统称五城区)范围内政府组织实
施的城市房屋拆迁 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工作职责
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负责房屋拆迁政策指导、房屋拆迁许可监管、估价机构和拆迁单
位监管、拆迁工作人员业务培训、重大拆迁问题协调及年度拆迁工作考核。市政府法制办
负责行政强制拆迁审核。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依法组织行政强制拆迁。五城区政
府按属地原则负责拆迁项目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信访工作,受委托负责审查拆迁补偿
安置方案、审批拆迁许可证和调解与裁决 拆迁纠纷工作,具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实施行政
强制拆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