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成 都 市 家 庭 装 饰 装 修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发包方 (甲方) :
承包方 (乙方) :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成都市建设委员会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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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 用 说 明
l 、此合同文本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家庭装饰装修工程;
2 、工程承包方 (乙方)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
照和承担家庭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或资格证书
3 、甲、乙双方当事人直接签订此合同的,应一式两份,双方当
事人各执一份; 凡在本市各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内签订此合同的, 应一
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管理部门各执一份) 。
4、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 在签约之前, 双方当事人应当仔细阅
读本合同内容, 与对方充分协商, 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
的,应该进一步咨询,达成一致意见。
5、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 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的空白
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