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设交通委、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保证
工程质量,现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
贯彻执行。
附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3年 12月 2日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保证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的竣工验收(以下简称工程竣工验收),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