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的管理, 保证工程质量,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以下简称旁站监理),
是指监理人员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监理中, 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
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的监督活动。
本办法所规定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在基础工程方面包
括:土方回填,混凝土灌注桩浇筑,地下连续墙、土钉墙、后浇带及其他结构混
凝土、防水混凝土浇筑,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处理,钢结构安装;在主体结构工
程方面包括:梁柱节点钢筋隐蔽过程,混凝土浇筑,预应力张拉,装配式结构安
装,钢结构安装,网架结构安装,索膜安装。
第三条 监理企业在编制监理规划时,应当制定旁站监理方案,明确
旁站监理的范围、内容 、程序和旁站监理人员职责等。旁站监理方案应当送建
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