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耐火材料厂市场店面(仓储)房屋装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市场店面(仓储)房屋装修管理,保障房屋使用安
全,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创造良好购物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结合本市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装修,是指在江西耐火材料厂市场的店面外表及
内部进行的装修活动。装饰装修应以不影响市场统一规划和管理、不妨
害其他店铺及租赁户合法权益为标准,不得擅自改动市场内部设施及管
线。
第二章 江耐厂各部门职责
第三条 物业管理部负责市场店面(仓储)房屋装修结构安全管理工
作。市场综合部负责市场店面(仓储)管理工作,市场租赁户(租赁
户)负责店面(仓储)房屋装修垃圾清运工作,水电部负责市场(仓
储)房屋水电督查管理工作,武保部负责市场(仓储)房屋装修消防安
全工作,安督部负责市场(仓储)房屋装修安全监督工作。
第三章 租赁户职责
第四条 房屋租赁户应当爱护